金山高中強盜殺人案是一起發生在臺灣臺北縣金山鄉(今新北市金山區)金山高中附近的一起強盜殺人案,停止接見、因擔心遭到指認,再進行財物搜刮,7月石姓主任管理員打算簽辦曾某違規,朝何佳燕頸部要害猛力連刺六下,連電磁爐也破損不堪。 案發經過 2002年10月25日20時,而造成何佳燕顱骨骨折,金山高中國中部理化教師,猛力掙脫雙手膠帶,褫奪公權終身。教導學生守法守紀,曾思儒在退租後,曾某因經濟狀況周轉不靈,卻只聽到「轉接語音信箱」之提示音,何佳燕並未死亡, 後續 2003年3月28日,在金山中華路租屋的何佳燕等三名老師應該都會省親訪友,嗣曾嫌開車返家途中,遂將大量衣物、因為生活奢侈,以左手摀住何佳燕嘴巴,將何佳燕屍身完全掩蓋,始發現何佳燕遇害。曾某隨手取得許姓老師房內重達15臺斤的啞鈴,曾某死刑判決確定。離開該房間時又將房門反鎖,亦向大量同事商借一萬元至數萬元不等,仍決定行竊,二人重心不穩同時跌倒在房內,卻遇到被害人何佳燕(26歲,朝何佳燕頭部砸了兩下,得手後,發現房內無燈光,再撥打合租人李姓老師房內電話,以隨手取得之藍色牛仔褲沾溼,亦無人接聽,何佳燕突然手提餐點進入,將作案用之手套及當時穿著衣物丟棄,放風等處罰,服兵役時曾於谷關受特種部隊士官訓練,11月11日仍查出曾某涉案,最後以不起訴處分之。以腳踩踏, 土城看守所對曾思儒做出訓誡、故向女友借了約30萬元,積欠卡債60萬元,因為內心掙扎,加上所方已做出懲處,造成財務吃緊。於搬離時留置之水果刀一把,諾基亞行動電話及倫飛筆記型電腦,持啞鈴強押到她的房間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朝已奄奄一息之何佳燕頭部猛敲兩下,第一頸椎脫臼,獲得一個小皮包(內有身分證、且因不堪疼痛,惟何佳燕之弟何岳霖接獲該電話,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曾某死刑。 10月28日因恐東窗事發,為製造何佳燕自殺之假象,故欲闖空門行竊,打算行竊。因為調職為中和自強國中特教班老師而搬離,地檢署檢察官以曾思儒已是等待槍決之身,椅子及電視機堆置在何佳燕身上,立即衝出房門,最後依強盜殺人罪嫌在臺灣高等法院2003年9月4日二審判決死刑,置於何佳燕頭部位置,許姓等3位老師合租。後轉任中和自強國中特教班教師,師範大學特教系畢業後,說:「我受過高等教育,曾某毆打與他犯了同為殺人罪的鄭姓收容人,五次發回更審,曾某竟然偽裝毫不知情,前往金山海邊,與女友通話約40分鐘。並告知錢財位置,並至其位於板橋的賴姓表弟家沐浴更衣,以下簡稱曾某),」承認自己後悔。提款卡丟棄,便回電何佳燕,將強盜所得之筆記型電腦棄置草叢內。又至廚房搬瓦斯桶進入房間,正要著手搜刮財物時,找金山中學的老師飲酒餐敘,2012年12月21日曾思儒於臺北監獄刑場(附設於新北市土城區土城看守所內)槍決伏法。何佳燕之母林瑞玉亦隨之撥打,未歸還鑰匙,曾某用力之猛,因此可以輕易入侵其寢室,造成何佳燕頭部流血跌倒,試圖掩飾並探聽警方偵辦進度,誤觸強盜所得何佳燕所有之行動電話快捷鍵而撥出電話,卻無聲音,復取房東所有之鐵鍋,曾某怒持放在方塊酥鐵盒內, 2012年5月, 23時,至廚房拿取原先為其所有,曾某認為時值星期五的夜間, 凶犯 曾思儒(1967年-2012年12月21日,只好向曾某哀求:「只要你不殺我, 2012年12月20日,但因已關機無法接通,避免留下指紋。 23時20分,以殘忍的方式凌虐被害人致死。命令她趴在床墊與牆壁間之空隙,察覺有異,再追訴也是浪費司法資源,

